brahms

古典音乐发烧友。
爱好古建筑纪实摄影,如寺院、道观等。

某些企业管理者身份定位就是职业经理人,但对起草合同这类事并不在行。

某些合同内容是抄别人的,这本来无可厚非。

就怕自己抄来了却不认真校对核实,毛病就来了。

甲方、乙方的身份本应确定无疑。合同内容里却出现别的缔约当事人,不是甲方,也不是乙方,令人不解。

例如甲方承租人是幸福美发店的,合同里半路上却出现天使健身房应当付房租。如果甲方不想付房租,说你找天使健身房要钱吧,我不给钱,怎么办?

 
标签: 合同 校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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